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交通[2010]1635号文)批准建设,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1]3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投资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北高路江南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于鄂湘两省交界石首市高基庙,向西经石首市开发区南、高陵南、藕池南、章田寺南、孟家溪北,南平南、狮子口南、申津渡南,纸厂河北、南海南、新江口南、麻水东,止于松滋市桠岔铺子。路线全长106.47公里。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采用26.0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本次招标范围为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预计开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日,预计工期为: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和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按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8日17:30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1001(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10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缴纳。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单(格式及要求见附件)并凭登记单递交投标文件。 5.5项目经理(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的项目经理须一致,开标截止前可更换)应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5.6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高路江南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高强村 电 话:0716-5101667 传 真:0716-5101788 联系人:李先生、任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政编码:430030 电 话:027-83600666转8050 传 真:027-83600777 分公司网址: 联系人:赵精莉 2013年9月 表1 标段划分表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 (km) 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财务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JNJA-1 K0+000~K42+907.4 42.9074 标段范围内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和防眩板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安装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投标人2010年、2011年、2012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0年、2011年、2012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近5年曾成功独立完成过2个合同段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每个合同段里程应在30km以上(含30km),且均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防眩板等工程内容。
JNJA-2 K42+907.4~K68+500 25.576 (短链17m)
JNJA-3 K68+500~K106+470 37.970 注: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